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内容
休息时间培训算加班吗?
临沂网
2011-11-27
互联网
2143次

   问:

 

  我们老板规定每周一晚,全体行政人员必须留下来接受培训,不能请假,也不算加班。但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并没有这一条,大家说这种做法有理吗?

 

  答:

 

  加班加点是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为了用人单位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在工作时间以外提供额外劳动。为了确定员工是否属于加班加点,一般会依照以下几点进行判断:

 

  (一)是否为用人单位所要求或是否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

 

  (二)是否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三)是否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如果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应当视作加班加点。

 

  你们老板要求每周一晚上留下来听课,占用了工作日下班后的休息时间,而且听课是老板的要求,你们出于服从老板的意志才留下听课,所以它是由公司所发起的,是公司对员工的具体要求,员工只能按要求执行。

 

  另一方面,公司是占用你们休息时间培训的最终受益者。通常情况下,培训应当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而将其安排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无疑节约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公司自然可以通过挤出来的正常工作时间获得更多的效益。

 

  最后,员工通过培训获得技能,或者明确、了解业务流程规则等,有利于更好开展工作,为公司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虽然培训不属于直接生产经营,但它却促进了生产经营,最终使公司受益。

 

  所以,你们公司占用下班后时间强迫听课,是属于加班加点的情形。你们有权要求获得加班费,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三)项之规定,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责任编辑:张敏)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免费热线电话:800-860-7996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