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将至,老年人这个群体再次受到人们的关注。记者从临沂市老龄委得知,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到临沂总人口的14.58%,其中很多是独居单身老人。通过再婚走出孤独与空虚是单身老人的需求,然而现实中,老年人再婚却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步履维艰。
再婚与否,儿女态度是关键
尽管胡老太现在过得很幸福,然而她与大儿子之间的嫌隙始终未能弥合。十年前胡老太的丈夫因病去世。因见不得她孤苦一人,胡老太的姐姐和弟弟张罗着给她找个老伴,然而没想到却遭到大儿子的强烈反对。
胡老太有三个子女,其中女儿和二儿子对母亲再婚没什么意见。大儿子已成家并有了孩子,也许是不能接受后爹,或者觉得母亲再嫁丢人,无论如何不同意。就这样一直僵持了近两年时间。在胡老太姐姐和弟弟的再三坚持下,胡老太还是再婚了,她与大儿子之间从此便生出隔阂,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不能消除。
与胡老太情况不同,家住市区的刘老先生今年已经70岁,老伴患脑血栓7年,去年去世了。老伴去世后,两个女儿便表态了,“您如果想找个老伴,我们完全尊重您的选择。”
刘老先生多次参加相亲会,想找个身体健康、脾气好、通情达理的女士作为老来伴,然而一直没找到合适的。
今年8月份,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全国老龄办、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共同发布“新二十四孝”行为标准。其中一条是“支持单身父母再婚”。然而,真正能做到的子女有多少呢?
调查中记者发现,即使自己有再婚的意愿,很多单身老年人因为顾及子女的感受而宁愿放弃。记者从临沂大部分婚介所了解到,报名参加相亲的老年人几乎都是儿女替他们去的,自己去的也都是经过儿女同意后才去的。可见,子女的态度是父母能否再婚的关键。
害怕孤独,只想找个人说说话
“单身老人的孤独我深有体会。”刘老先生对记者说,“老伴去世后,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生病时连个倒水的人也没有。”
有一次刘老先生因为患阑尾炎住进了医院,但是小女儿在北京工作忙,无法在医院伺候,大女儿刚刚去照顾了两个小时,结果领导给她打了5个电话,因为工作繁忙,两个女儿都没办法尽孝。无奈之下,大女婿请了5天假照顾刘老先生。5天后,刘老先生依然需要人照顾,但是女婿不得不回去上班,只好给他请了个陪护。
“陪护毕竟是个外人,照顾身体还行,但是因为不是亲人,没有感情,我仍然感觉心灵孤独。”刘老先生说,“如果这时候有个老伴在身边该有多好,不光是能照顾身体,还能陪着说说话,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慰。”
刘老先生说在他所了解的圈子里,单身的老年人几乎没有不想再婚的,都想找个贴心的老伴安度晚年。
千人相亲会,报名的只有俩老人
在本报举办的相亲会中,前来报名的多达千人,但多是年轻人和离异的中年人,60岁以上的单身老人只有两位。
“一年当中也就十个八个来报名的,还基本都是子女帮忙来报的。”临沂一家婚介所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报名者以老年男性居多,多是想找个做饭、照顾生活的、说话聊天的。而老年女性一般都被儿女要求看护孩子,所以找老伴的意愿相对来说不是那么强烈。
工作人员还说,即使儿女赞成再婚,老年人再婚也实属不易,因为牵扯到房子、财产、双方子女、感情等因素太多了。
记者从婚介机构了解到,很多老年人在择偶时顾虑重重,害怕对方是为了自己的财产,而非真正想与自己度过晚年。还有的老人自己不好意思提出再婚的想法,而子女害怕老人多想,又不敢主动提出,于是再婚的意愿就被忽略了。
记者从兰山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按照年龄段分,60岁以上的老人前去登记结婚的人数非常少,而离婚的却不少。
财产引纠纷,老人无奈“走婚”
居住在市区的老李已经70多岁,前些年老伴去世了,备感孤单的他通过人介绍认识了与他年纪相仿的张女士,双方很谈得来,生活上也可以互相照顾,很快俩人就登记结婚了。
然而好景不长,两人结婚不到一年就因为房子问题不欢而散了。事情的起因是,老李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儿子,这引起老伴的不满,张女士的子女听说此事也觉得自己的母亲受到了委屈,便找到老李理论。谁知双方协商不成竟大打出手,虽然老李十分不愿意放弃这段来之不易的黄昏恋,但最后也不得不离婚。
就这样,老李的晚年幸福生活持续了不到一年便宣告结束。这给他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老李又回到了孤寂的生活中。
现实中,老年人再婚后,由财产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时常出现。有的碍于面子,有的为了省事,一些老年人再婚不领证。还有些老年人觉得晚年找个老伴不过是找个互相照顾的,互相解闷的,领不领证无所谓。
自古就有“满堂儿女不如老来伴”之说,基于老年人的特点,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王自豪律师提醒,如果双方共同生活建立婚姻关系,应当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领结婚证同居在一起,其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一旦发生财产等纠纷,想要妥善解决比较麻烦。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应当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做一个书面约定。特别是不容易界定取得时间的财产,更需要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有一个明确约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记者手记
黄昏恋,需社会 和家庭多支持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伴侣对老年人而言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现如今,年轻人往往忙于事业和家庭,没有时间陪伴父母,单身老人因为退休后与外界接触慢慢减少,健康状况又不允许到处去,因此更觉孤寂。子女对老人选择再婚应该多一份宽容、理解和支持,在老人吃饱穿暖之外,让老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
另一方面,老年人再婚更须谨慎,首先要解决好财产、遗产继承、赡养等问题,消除子女的担忧以及由此引发的反对态度。再者,老年人再婚也需要充分了解,不能急于求成,要了解双方的性格、脾气、生活习惯等,合适才能在一起,婚后才会互相理解、包容和体谅,才会有真正的幸福晚年。
本报记者 崔洪英
○相关链接
老人再婚 注意哪些问题?
1、应树立物权观念,防止财产被侵犯。《物权法》第二条、第四条明确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老年人权益保障》第十九条还特别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财物。
2、老人再婚前,确定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所有权通常的做法是:
(1)子女们提出的对已亡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要求,应予以支持。死者的遗产,应由包括诸子女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
(2)老人原来与子女在一起生活的,应当做好再婚前的家庭析产。
(3)再婚双方各自确定本人的婚前财产,婚后不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财产权的明确,既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又可一旦发生纠纷能够依法处理。比如,属于老人的财产就可不因再婚而受到子女的牵制,再婚后可以自行支配自己的财产,不受配偶的干涉。退一步说,即使再婚后又离异,也只分割共有的那一部分财产,而属于自己的财产不会被对方侵占。
本报记者 崔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