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近期临沂市卫生监督所将组织省驻临沂、市管各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查体。
根据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要求,市卫生监督所将对接触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等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人员的职业健康查体。
在开展职业健康查体的同时,有关部门将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记者 朱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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