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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小票上的字蒸发变"白条" 消费者维权难
临沂网 2012年08月28日10:13 1844次

  超市小票上的字蒸发了!近日,市民朱先生在超市购买的一个小电器发生了故障,由于还没过保修期,朱先生便找出当时的购物小票,打算去超市维修,可是没想到,小票上的字迹变得很淡,已经看不清楚了。

 

  一年多前,朱先生在人民广场附近的一家超市购买了一个电热锅,使用的过程中出现故障,想找超市保修。但是,等他在阳台上的一个小盒子里找出小票时,小票已经字迹模糊。朱先生拿着电热锅和小票到该超市,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小票字迹已经蒸发,看不清楚,不能作为凭证,所以不能给维修。朱先生只得自己拿到维修市场去维修。

 

  白纸上的黑字怎么会无缘无故消失?记者就此咨询了临沂大学化工学院的郭老师。“是纸的问题。”郭老师说,购物小票使用的是一种“无碳复写纸”,也叫“热敏纸”,这是一种加工纸,也就是在原纸上涂抹薄薄的一层热敏涂料,打印机的热度一高,热敏涂料就会发生化学变化,从而显示清晰的文字和图像。这种热敏涂层在空气中会被氧化,一个月内上面文字和图像的颜色就会褪掉。“要是在阳光的照射下,褪色会更快。”郭老师说,这种热敏纸保存的时间由其纸张的质量决定。

 

  随后,记者走访我市的几家超市,发现绝大多数的超市都是使用热敏纸打印购物小票。一超市负责人表示,使用热敏纸,主要考虑的是其成本低。

 

  那么一旦作为消费凭证的票据上的字迹模糊了,消费者的权益怎么来保障?一超市工作人员表示“热敏纸上的字一个月左右就模糊了,但消费者只要是凭自己的会员卡购买的物品,超市电脑里能查到,我们就给退换”。

 

  超市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为了省去麻烦,购买物品后,可以在重要的小票上粘一层透明胶带,或者购物后到超市服务台开发票。

 

  “超市凭啥查我的小票?”

 

  超市设立“二道防线”引纠纷

 

  郯城许先生到一超市购物时,因为东西比较多,他没拿小票就往超市门口走去。没想到遭到超市工作人员阻拦,没拿小票不能出超市。双方发生争执,许先生的朋友无奈之下帮许先生拿来小票,他们才出去。记者调查了解到,我市绝大部分的超市都在出口查小票,律师认为,出超市时顾客已经结账,超市无权查小票。

 

  8月26日,一顾客将小票交给查小票的工作人员。

 

  顾客:不拿小票不让出超市

 

  许先生说,24日,他在县城一家超市购买了一些食品和日用品,因为东西比较多,他没拿小票就向出口走去。没想到他被工作人员拦住,说没有小票不能出去。许先生觉得自己已经付过账了,超市人员再查小票,觉得是对自己的不信任。许先生跟超市的工作人员吵了起来。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许先生的朋友回到收银台帮许先生找回了小票,超市的工作人员才将许先生放行。

 

  许先生说,自己结账的时候跟超市之间的交易就已经完成,小票是超市给自己的一个购物凭证,超市作为交易的另一方无权查他的小票,这样被查,他感觉自己像小偷一样被防着。而且交易完成,自己有处理小票的权利,超市因为自己丢掉小票就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这是对自身人身自由权的侵犯。

 

  超市:查小票为防顾客夹带

 

  记者联系了许先生购物的超市,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查小票是超市的规定。按照规定,顾客购物结账后只有小票经过检查才能出去,如果顾客的小票丢失则要找到帮他结账的收银员,收银员跟保安证实,顾客才能出去。

 

  “尽管超市内有监控,但是毕竟有盲区,而且只有商品上有磁扣或者条形码时,门口的报警器才会响。查小票是为了防止小部分顾客夹带商品出超市。”该工作人员说。

 

  8月26日,记者到市区多家超市调查发现,绝大多数超市都有检票的工作人员。购物后的顾客会自然地把小票交到检票员的手中,检票员在小票上盖一个章,有人将小票拿走,也有人不要小票转身离开。也有人不拿小票,检票员会“耐心”等顾客找到小票,但是找的过程中只能在门口以内。

 

  记者询问了几位检票员,假如小票丢失怎么办,他们多数表示,找到收银员或者购买商品的促销员给证明,有些甚至要开证明。沂蒙路一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收银有好几道,如果不查小票怕会“漏单”。

 

  有超市负责人表示,超市地方大、物品多、人流量大,偶尔会出现失窃的情况,特别是一些安全管理人员和监控设施有限的中小型超市,出于无奈,才在出口处设立“二道防线”,查验小票,希望顾客能理解。

 

  律师:顾客有权拒绝查小票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高强律师对此表示,超市查小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按《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消费者在商场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之时,已经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也就是说所购商品自交付时起属于消费者私人财产,超市无权查验小票。

 

  另外,超市若强制查验购物小票,实质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的规定,因此超市查验小票实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超市查小票,顾客有权拒绝。但超市有时候也是无奈之举,只要不是太出格,顾客还是要尽量包容,毕竟为一张小票大动干戈也是得不偿失。

 

  记者胡志英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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