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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均称不要儿子 男方:若判给我就天天打
临沂网 2012年08月24日14:07 982次

  父母离婚,谁都不想养9岁的儿子小枫(化名)。男方说自己精神不好经常打孩子,女方说自己条件差没房。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最终尊重小枫的意见,判决他由父亲抚养,母亲每月给500元抚养费。


>>男方:


若判给我就天天打


  提起离婚诉讼的是杜先生,他称,2003年,他与李女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育一子小枫。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俩经常因琐事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今年3月,他与李女士开始分居生活。他起诉要求与李女士离婚;小枫由李女士抚养,他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


  杜先生表示,他是一个精神变态,自身行为都不受控制,看见孩子就来气。如果孩子判给他抚养,他将天天打孩子,下手也不会注意轻重。

 

>>女方:


我没能力抚养他


  李女士接到诉状后表示同意离婚,但认为孩子应该由杜先生抚养。她说,自己现在没有固定的住房,一直在租房居住,没有条件和能力抚养孩子。而孩子出生后一直与杜先生及其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孩子由杜先生抚养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她愿意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并希望每月有两次探视孩子的权利。


  李女士说:“有哪个母亲愿意与孩子分离?我舍不得孩子,可我确实没有能力抚养他,我不仅不能保证孩子吃好穿好,连最起码的受教育权都没办法满足他。”虽然称心疼孩子,但李女士坚决不同意亲自抚养儿子。


>>孩子:


其实爸妈都很爱我


  为了解孩子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来到小枫所在村子进行调查。得知父母要离婚,小枫显得很平静,并表示愿意和父亲在一起生活。小枫说,父亲有房,可以供他读书,奶奶爷爷在身边也可以照顾他,还有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对他很好,如果让他突然转换了已经习惯的生活,他会接受不了。小枫还说,其实爸爸妈妈对他都很好,都很爱他,父亲虽然会打他,也只是在他不写作业、淘气的时候才会用手弹他脑袋,但是并不狠。


  走访调查后,法官考虑了实际情况,最终尊重小枫的意见,判决准许杜先生与李女士离婚,小枫由杜先生抚养,李女士自判决生效之当月起,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至小枫年满18周岁时止。


  宣判后,杜先生和李女士尚未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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