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只为传宗接代 妻生完孩子夫即诉离婚
王某和容某(女)系夫妻,俩人于2010年12月登记结婚,今年3月容某生下一女,王某一看是个女儿,心中顿时不悦,一直没给过容某好脸色看。在容某坐月子期间,王某一直对其不管不问,经常夜不归宿。出去与朋友喝酒时,只要一提到生了个女儿就勃然大怒,回家后经常对容某发脾气,说她断了王家香火。容某脾气好,一直默默忍受丈夫的这一切。
6月的一天王某又在外面喝了酒,回到家中,看到女儿哇哇大哭,不分青红皂白就将家中家具摔碎。容某买菜回家时看到这一切,实在忍无可忍,就同他吵了起来。
第二天,王某就来到裕安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和容某婚前自由恋爱,双方了解较深,婚后建立了较为深厚的夫妻感情。另外,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分娩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7月13日,法院最后判决不准予王某和容某离婚。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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