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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买婚房分手打官司 男子要求女方返还房款
临沂网 2012-09-05 京华时报 点击量:1120次
  李先生在和刘女士同居期间,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结婚,并将房产登记在刘女士的名下。后因生活琐事二人分手,分手后,李先生将刘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刘女士返还购买房屋的房款和装修款。昨天记者获悉,经过昌平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30岁的李先生与29岁的刘女士都是北京人。两人通过交友网站认识后很快便坠入情网,之后感情迅速升温,并于2011年5月份开始同居。李先生说,他的家人见二人感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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