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一并“追责”同饮者并无不妥
自2月9日起,济南市交警部门针对酒驾问题,出台并实施抄告单位、追责同饮者、强制刑拘等一系列“新政”。社会舆论对司法酒驾一并追责同饮者颇有微词,认为这种“连坐”值得商榷。(《人民日报》2月15日)
在我看来,济南此举并无不妥,有着非常充分的法律和法理依据。这一措施能够激活长期“休眠”的法律条款,让交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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