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汽车频道 >> 车友汇 > 正文

一天内竟两次无证驾驶 驾驶人得知要被处30日内拘留后悔

2012年08月28日08:39
1549次

  ◥交警将魏某带回石河岭中队。 本报记者 张泰来 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泰来) “我做交警10年了,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遇见。”8月27日,一男子一天之内两次无证驾驶被同一历下交警查获,被处以2000元罚款和行政拘留。

 

  27日上午,历下交警大队石河岭中队的交警王焕超正在文化东路三箭吉祥苑门口执勤,一辆黑色的轿车自东向西开了过来。

 

  王焕超上前将它拦了下来,在交警的询问下,驾驶员魏某拿出了行车证,但却迟迟拿不出驾驶证来。

 

  “最后,驾驶员承认自己还没有取得驾驶证,是个开修车厂的,这次出来一是因为刚修好了一辆车,出来试试车;二来顺便去银行办点事。”王焕超说。

 

  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暂扣了魏某驾驶的车辆,要求他去历下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王焕超说,事情到了这里,也就是一件普通的交通违法案件,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几个小时之后,在辖区的另一地点,他竟然再次查到了这个司机,而被查的违法行为依然还是无证驾驶。

 

  27日下午2点30分左右,王焕超正在二环东路开元隧道路口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他拦下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黑色轿车后,发现驾驶员有些面熟,仔细一看竟然是上午刚被查过的魏某。

 

  交警遂按照规定,再次暂扣了魏某驾驶的黑色轿车,并将他带回了石河岭中队。

 

  “他是一天之内无证驾驶两辆车,是两次违法行为,要被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15天以下拘留。”

 

  王焕超说,魏某面临的将是2000元罚款、30天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而具体的拘留天数要由法制科根据情节决定。

 

  听到这样的处罚结果,魏某后悔莫及,“我是开修车厂的,要经常试车,早知道这样的结果,还不如早点去学个驾照出来!”魏某后悔地说。

 

 

(责任编辑:小雯)
分享到:
网友评论: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