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仍处于“磨合期”
或许是大雪的原因,长春东环城路上一家汽车4S店内,只有几位销售人员在闲聊以打发时间。曾火爆一时的“汽车三包”宣传广告,也被搁置在角落。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正式实施。两个月后,“汽车三包”的主题和它的宣传广告一样备受冷落。有业内人士说,执行过程中某些责权难以划分,配套细则的缺失让汽车“三包”新政仍处于“磨合期”。
“三包”的实行到底有没有效果?
在实行两个月后,曾对“三包”出现卖力宣传的商家态度开始变得淡定了许多。日前,记者走访了多家4S店,发现大部分门店内都已不再拿“三包”做噱头进行宣传。商家的冷淡是不是说明汽车“三包”就没有什么效果呢?日前,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在相关论坛上表示,汽车“三包”出台后,汽车投诉量并没明显增多,新车投诉量不增反降。“目前针对汽车的投诉仍是汽车‘三包’实施之前购买的汽车。汽车‘三包’之后购买的汽车投诉量较少。”钟萍说,以前汽车投诉多,主要是因为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经销商与消费者间的矛盾很难达成和解共识。汽车“三包”实施后,再出现纠纷,双方可以依据汽车“三包”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降低了纠纷向上一级扩大的影响。
汽车“三包”目前是否完美?
有法可依,自然值得欣喜,然而,这是否说明汽车“三包”就已经完美了呢?10月份,长春市一位消费者在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台价值20多万元新车。“新车购买后,消费者正常行驶了200多公里就突然出现刹车失灵的状况。这件事却给消费者造成心理阴影,不敢再开这辆车。”作为“三包”实施后的第一例退车案,长春市消协秘书长钟萍记忆犹新。事故发生后,消费者到4S店进行检测,发现这款车的刹车系统出现问题。检测后,厂家承认汽车存在质量问题,答应按汽车“三包”规定给予退货。“但是在退货时,双方在附加费用谁来负担方面产生分歧。”钟萍说,消费者在购车后自己花费1万多元将车进行装饰,而且在购车时,还缴纳了各种费用。消费者认为,这些附加费用厂家也应该承担。但是厂家对此并不认可,同时要求消费者要支付合理使用补偿费用。
如何让类似的尴尬减少?
一个新的尴尬,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那么,如果让类似的尴尬尽量少地出现呢?“这就需尽快完善汽车‘三包’的实施细则。”对此,吉林省消协副研究员宗守运说,包括汽车装饰是否在退货范围内,汽车‘三包’的执行细则有很多地方需完善。例如,在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汽车质量问题一般最终都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但在维权实践中,消费者或消费者组织都会遇到委托鉴定难及鉴定费用高的问题,而这类问题也恰恰是多年来解决汽车消费争议中的难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