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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实行诚信等级评价

    (通讯员 戴美友 记者 伟伟)日前,兰山区卫生局下发文件,确定2012年对全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诚信等级评价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新农合服务质量。


  这次等级评价,兰山将区内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诚信等级评价管理,重点考核定点医疗机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医疗服务管理、新农合信息管理、医药费用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情况。评价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实行千分制考核,根据评价结果评定A、B、C、D四类信用等级。


  评价结果高于900分的评定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参合农民转诊的首选医疗机构,优先评为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优先参与评先树优;高于800分低于900分的评定为B类定点医疗机构;高于700分低于800分的评定为C类定点医疗机构;得分在700分以下的,评定为D类。被评为D类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网站、媒体等途径进行通报。


  同时,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为主进行监管。连续得分700分及以上的,晋升为C类,否则仍为D类;连续4次得分在700分以下的,暂停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700分以上的,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据悉,兰山区定点医疗机构类别确定后,升级或降级以日常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评价年度期间,如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随时降低其诚信类别,情节特别严重的,中止医疗服务协议,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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