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环保局三项措施确保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稳定运行
- 临沂网
- 2011年11月30日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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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郯城县环保局通过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管理水平来促进全县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工作的深入开展。截止目前,郯城县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及终端设备运行良好,所采集上报的数据全部达到上级规定要求,为实现“运行率百分之百、准确率百分之百”的年初既定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是狠抓平台建设,利用现有技术手段搞好全县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监控。通过分布在各企业的监控终端,及时采集各类环境信息,汇同出境河流断面水质情况,利用技术平台进行分析处理,严密监控辖区内企业、污水处理厂、空气自动监测点运行状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第一时间查明原因并督促整改。
二是搞好设备维护,不定期进行自查。对设置在企业内部的监控终端不定期进行检查,重点查处私自关停、弄虚作假及仪器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上报维修等行为。同时定期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数据准确率。
三是规范信息上报制度,提高信息交流水平。根据省环保厅及市环保局的统一要求,下大力气落实信息交流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每天的监测监控信息采集,归纳汇总后通报局领导及各相关科室部门,并上报市监控中心进行审核处理,确保“双百”目标得到有效落实。(鲁冲)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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