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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减免收费政策 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 临沂网
  • 2015年11月10日09:53
  • 临沂市物价局
  • 14650次

      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中小学校舍建设,更好的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临沂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山东省中小学校舍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4项收费予以全免,12项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且有浮动的,按规定标准的30— 50%收取;减免收费的政策适用于全市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具体建设项目包括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

      我市已于2015年5月1日起,在临价费发〔2015〕52号文件中对教育建设项目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测绘收费、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等10个项目按省规定收费标准下限的50%的收取,省、市政府原有优惠政策低于50%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为了确保上级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市物价部门及时通知涉及收费单位执行减免的收费政策,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物价部门将严格执法,坚决予以相应处罚。

附:具体减免项目

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收费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减免方式

国土资源

1

土地复垦费

全免

2

耕地开垦费

全免

3

土地闲置费

全免

4

土地登记费

全免

5

地质成果资料费

全免

住房与城乡建设

6

房屋登记费

全免

7

白蚁防治费

全免

8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全免

9

城市污水处理费(限于事业单位)

全免

1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全免

11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全免

12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全免

13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全免

水利

14

水资源费

全免

15

河道采砂管理费

全免

16

水土保持补偿费

全免

税务

17

教育费附加

全免

18

地方教育附加

全免

人防办

19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全免

环保

20

排污费

全免

21

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全免

22

环境检测服务费

全免

测绘

23

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全免

林业

24

森林植被恢复费

全免

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减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收费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减免方式

住房与城乡建设

1

施工图审查费

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

 

2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

 

3

建筑材料试验收费

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

 

4

房产测绘收费

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

 

5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

地震

6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

气象

7

防雷减灾服务收费

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

司法

8

公证服务收费

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

规划

9

测绘收费

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有上下限的不超过下限标准

消防

10

电气设施检测费

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有上下限的不超过下限标准

 

11

消防安全评价费

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有上下限的不超过下限标准

 

12

其他项目等

视情况减免

(责任编辑: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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