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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小聚成闹剧 犯妨碍公务罪

  临沂网讯:2013年11月25日兰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妨碍公务案件。三个被告人酒后闹事调戏女服务生并围攻了到场民警,被依法抓获后,因认罪态度很好,被判处缓刑。


  据卢某交代:10月12日下午大约七点左右,被告人卢某、陈某、王某与其他三人到了临沂的一个饭店吃晚饭,期间卢某喝了有四杯半白酒,大约一斤二两白酒和一瓶啤酒,之后他们就到了一个KTV唱歌,被告人卢某在楼道和房间内骚扰女服务员,KTV工作人员遂报警。随后几个民警到达现场,欲带被告人卢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被告人卢某、陈某、王某采用推搡、拉拽等手段,围攻民警。派出所民警朱某接到请求支援的电话后立即带人赶到现场。被告人卢某等人采用拳打脚踢的手段,将朱某、徐某打伤,并将办案民警现场录像的录像机打落在地上,致朱某颞下颌关节损伤、徐某面部软组织伤。经法医鉴定,朱某、徐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卢某、陈某与被害人朱某、徐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二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一万元,因被告认错态度很好,且为酒后闹事,二被害人对被告人卢某、陈某、王某表示谅解。


  法院鉴于被告人卢传统、陈士鹏、王新刚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故对其均可从轻处罚,并均可适用缓刑,到所在社区接受矫正。三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6个月。

 

通讯员:孙晓  黄世栋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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